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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公布“第四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名单,其中榆林市入选,是陕西唯一入选城市。
信用是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石。近年来,榆林市立足打造“信用榆林”城市名片,聚焦发挥信用对提高资源配置效率、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防范化解风险的重要作用,按照“强基础、重应用”的总体思路,从加强信用法治建设、完善守信激励机制、强化信用数据治理、夯实信用监管等方面全面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全国城市综合信用指数排名由2017年的259位跃升至今年5月底的52位、连续47个月位居全省第一。
据了解,榆林市坚持把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组建覆盖全市各部门的770人的信用工作联络员队伍,出台一系列指导性文件,形成以考核促落实、促提升的全流程闭环工作机制;坚持把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与应用作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基础内容,利用数字赋能,完成水电气、纳税等六类涉企数据的归集,建成全省首个纳税综合治理试点项目,构建起跨部门多场景协同应用、一体化智能化服务、信用信息数据开放共享的平台建设应用新格局;坚持聚焦群众获得感提升、经营主体权益保护,通过建立“府院联动”机制、推行信用承诺制改革、开发信用惠民“信用榆林”APP等,在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强化守信激励助企惠民等领域实现信用信息八大应用;坚持宣教并举、拓宽渠道,常态化开展“诚信建设万里行”等活动,定期召开“诚信榆林”系列新闻发布会,深入挖掘信用建设工作典型案例,营造全市上下协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良好氛围。
下一步,榆林市将以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为新起点,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积极探索创新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以更大决心、更大力度、更大举措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再上新台阶。(记者李旭佳)